咸阳市首届国际标准舞锦标赛暨部分城市邀请赛通知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09-2-27 18:07:05  阅读:1383次   
 
咸阳市首届国际标准舞锦标赛暨部分城市邀请赛通知
              
为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创建和谐社会,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增进兄弟城市之间友谊和艺术交流,咸阳文学艺术联合会、咸阳舞蹈家协会,兹定于2009年4月5-6日在咸阳举办“咸阳市首届国际标准舞锦标赛暨部分城市邀请赛”,现将比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咸阳市委宣传部
咸阳市文学艺术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咸阳市文学艺术联合会
              咸阳市舞蹈家协会 
三、协办单位:陕西省国际标准舞学会
咸阳尚品生活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咸阳锦雅国标舞艺术学校
四、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9年3月15日18时止。
联 系 人:冯老师   电话:15891651555
 02936873665
                       传真:02933322399
                   电子邮箱:jygbw@126.com
 五、报到地点:2009年4月4日咸阳市体育馆
六、比赛日期:2009年4月5-6日
七、比赛地点:咸阳市体育馆(渭阳中路)
八、评审委员会:
由具有国际级和国家级评审资格的评委组成。
七、参赛方法:
1、选手以参赛队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按照组委会提供的统一报名表认真填写,不得省略(附报名样表)。如没有组队单位,参赛选手可直接向大赛组委会报名。
2、职业组、精英组参赛选手须具有金牌以上资格,业余A组、B组须具有银牌以上资格,其余组别须具有铜牌以上资格。
3、所有需确认年龄、资格之组别的选手,报到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无效)及相应资格证明。
4、参赛代表队根据参赛人数设领队1人、教练1人。超过30人的代表队可增报领队、教练各一人。
5、参赛选手必须穿比赛服装出席开幕式和规定组别的颁奖仪式。
八、比赛规则:
1、根据国际惯例,凡参加职业组比赛的选手,不得兼报业余组。
2、参赛选手不允许虚报年龄以及跨年龄组兼报。
3、少年精英组、儿童精英组比赛同时也是陕西省国际标准舞锦标赛积分赛分站赛第一站。
4、按照国际惯例,本届比赛不接受任何抗议,比赛中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由领队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并缴纳仲裁费300元。如胜诉,仲裁费退还,否则将不予退还。
5、参赛选手不按时检录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不退报名费。
6、违反比赛规定者一经查明,取消其参赛资格和已获得的成绩,并追究组队单位的责任。
7、组委员有权根据情况调整比赛,选手请及时关注大赛公告。
8、比赛音乐由组委会指定。
九、参赛报名费:                
1、职业组、少年精英组、儿童精英组、全能组:200元/对
2、其它组:150元/对;
3、单项组:100元/对 ;
4、单人单项组:60/元人;
十、奖项设置:
1、职业组1-6名颁发奖杯、证书;
2、其它组别1-3名颁发奖杯证书、4-6名颁发证书;
3、本次大赛设优秀组织奖。
十、其它:
1、各参赛队如需预定宾馆、招待所、返程车票等,请在报名表上填写清楚,组委会将协助办理。
2、欲在本次比赛秩序册上刊登广告、设置赛场广告的单位、企业或个人,请于3月1日前与大赛组委会联系。
3、为了保证比赛时间,除指定组别在赛场颁奖外,其它组别一律在场外颁奖处领奖。
4、超过报名截止日期报名者,报名费按双倍收取。参赛队或选手因未按时报名,无法进入秩序册,责任自负。
5、所有参赛单位和参赛选手须提前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保险。
6、比赛是主办者为舞者提供的一个互相交流学习的机会,参赛者应树立正确的比赛观,拥有健康的比赛心态,毋庸讳言,对认定自己一定是第几名的舞者,我们将无法保证你所认定的名次。本次比赛我们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欢迎广大国际标准舞爱好者参与赛事。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届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