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舞蹈社会艺术考级的规定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09-6-12 18:31:22  阅读:5979次   
 

关于陕西省舞蹈社会艺术考级的规定

   为振兴陕西舞蹈事业,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和谐文化、和谐生活,推动陕西社会舞蹈的健康发展,依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按照中国舞蹈家协会的要求,陕西省舞蹈家协会负责承办中国舞协考级中心在陕的考级工作。目前,全省各地考级工作以逐渐开展,为了完善考级工作,总结经验,特做出如下规定,请各考级单位和个人遵照执行:

    一、中国舞蹈家协会迄今以有58年历史,是中国各民族舞蹈艺术家组成的全国性舞蹈专业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舞蹈家,舞蹈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中国舞协考级机构于20061月获得文化部的正式批准。现推出的《中国舞考级》项目,具有权威优势、资格认证优势、品牌优势、教材优势、网络组织优势。

    二、陕西省舞蹈家协会是经陕西省民政厅批准注册的我省唯一舞蹈社团法人组织,陕西舞协考级委员会是中国舞协舞蹈考级中心指定的《中国舞蹈考级》陕西唯一承办单位,在陕开展的考级工作,陕西舞协会考级委员会承办组织的各项考级,均由文化部及全国社会艺术水考级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审定的考官监考、评分、定级,发给文化部统一监制的“中国舞蹈家协会考级证书”。

    三、中国舞协《中国舞蹈考级》具有学术性、权威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特点,是对舞蹈爱好者的艺术水平的测评和资格认证,我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自愿应考的原则,对有舞蹈基础的爱好者,不分年龄、地区、职业、文化程度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四、我省各市舞协,群艺馆、少年官、舞蹈培训中心(校、班)等可直接向我会舞蹈考级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组织承办当地或本单位考级活动。

有意报考者详细事项请与陕西省舞协联系

联系人:老师  02987907033

        丁老师  02987907066

陕西省舞蹈家协会